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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“180”补充医保,让因病返贫人口看得起病
文章作者: 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5-03  浏览:1043

疾病是贫困的一大诱因,在我市因病返贫占贫困人口的一半以上,如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,这是“脱贫攻坚战”必须解决的问题。日前,我市出台《阜阳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》,为贫困人口送上“180”补充医保。 

去年,由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,均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的对象。对此类人群,我市重点实施了“两免”、“两降”、“四提高”以及 “三保障一兜底”政策。贫困人口到医院治病,通过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“两免两降四提高”等综合补偿后,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3000元,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,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,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。 

另外,颍州区、临泉县政府在确保医保基金绝对安全的前提下,在执行省、市政策基础上再下浮50%。剩余部分合规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,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住院经济负担。 

贫困人口年收入不足3000元,而当下看病住院动辄花费上万元,在综合医保报销之后,倘若贫困人口依然无法承担医药费怎么办? 《实施方案》给出了一项名为“180”的补充医保政策。 

市卫计委农合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“180”补充医保简单来说,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,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,经“三保障一兜底”补偿后,剩余合规医药费用(包括限额内、限额外自付费用等)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%(以下简称“180”补充医保。 

贫困人口如何看病报销? “180”补充医保由基本医保(新农合)经办机构经办,纳入贫困人口综合医保“一站式”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结算。实现政府兜底保障和“180”补充医保同步精准核算结报。 

慢性病病种按照《阜阳市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》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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